尊敬的区领导:你们好!
本人是个人手机上APP缴纳社保的居民,很迷茫,政府相关部门办事太负责了,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本每个月都是自己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什么税务局还要再扣款一事呢?
社保局和税务局的工作人员究竟都有各负其责吗?我们自己明明交了社保,还要重复地扣费,这都是在干些什么呢?自己做错了事情两个单位还要推卸责任?最终还想移驾给老百姓吗?这是一个国家的公务人员做的事情吗?
问政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请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2月23日11时36分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据您所述,您在2月初通过手机缴纳了2月的养老保险费,2月21日银行又代扣了您400多元的社保费。
经核实,21日代扣的是您属期为2021年2月的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含大病)438.71元。2021年2月5日社保系统推送了您灵活就业医疗保险险种信息,开始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因此在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批扣中,扣了所属期为2021年2月的医疗保险费(含大病)438.71元。
查明原因后,已将该情况上报市局并反馈至同级社保部门。目前已做好台账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协调明确退费流程。同时,已将查明的问题原因及后续处理措施反馈给您。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