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家因成自泸高速而拆迁,拆迁时我已年满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婚,由于家里拆迁安置事宜全由家母处理、当我知晓时我家安置只有父母与我没有特殊安置,我已达到天府新区拆迁特殊安置条件、望领导帮忙处理一下,谢谢!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与街道拆迁办了解,你户属于成自泸高速路拆迁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启动,项目启动时您属于未婚状态。按照当时执行拆迁政策规定:在该项目实施完成后分领安置房时需要提供结婚证才能进行特殊安置,若未能提供相关手续你户将不能享受特殊安置人员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2月18日中午14:30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