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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户口迁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21 09:2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有问题咨询您,望能回复,我是石盘街道吴家祠村民,儿子结婚,想把儿媳妇的户口迁过来,听说房子被拆了就成了无房户,因此不能迁户口,要等到安置房拿到了才能迁户口,现在安置房都没修,不知道何年,不能签到村社,能不能迁到集体大户口上?我不知道我符合不符合迁户口政策,符合那些政策?希望领导能看到能回复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5 11:0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房屋已拆迁,现咨询能否将儿媳与孙子的户口(简阳市石桥街道)迁入石盘街道吴家祠社区或村集体户。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通〔2019〕36号)第四十六条:(移居原则)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
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住房证明;
(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
(五)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
您在石盘街道吴家祠社区的住房已拆迁,不符合市内移居的政策,不能迁移户口。等您的安置房分下来后可以将您儿媳与孙子的户口迁入安置房所在地。
经了解,您的儿媳不符合迁入农村集体户的条件,不能将您儿媳迁入农村集体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25日10时5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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