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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锦江区锦官驿街道对时代尊邸业委会指导监管不力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9 16:10 已回复

锦江区锦官驿街道时代豪庭业委会在成立、履职等过程中存在大量违规操作,锦官驿街道指导、监管不力。

  1. 业委会成立时,投票过程中没有核实业主身份;

  2. 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投票没有核实业主身份,聘请第三方公司诱导业主偏向性投票,部分业主多次找到锦官驿街道投诉无果;

  3. 计票过程中,锦官驿街道或者社区没有到场指导、监管;

  4. 业委会没有按要求公开财务信息;

以上情况,锦官驿街道并没有履行好相关职责,请上级部门进一步监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6 11:5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官驿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街道指导、监管不力事宜。
针对贵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公司事宜,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和第八十条“业主、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
锦官驿街道办事处多次约谈业委会王主任,就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对部分业主代表的咨询也做了详细解答;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亲自召集社区、法律工作者、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达四次;以人民调解的形式进行调解一次,由于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导致调解失败。
二、关于业委会投票 、计票存在问题事宜。
依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九条:业主表决形式可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现场投票、传真、短信表决等方式。但不论采用其中任何形式都应当具备真实性、可追溯性;第五十三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建议:经2021年1月5日的沟通协调会议,街道已责成业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就投票、计票情况向全体业主做出解释。业主有权利通过合法手段,追溯投票的真实性。如业委会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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