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几年前在房产中介的带领下购买了温江花样年花样城5期的房子,在交付购房款时,花样城5期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现房,所购买的房子要高于对外价20万购买,当时不懂房产公司套路,在中介的劝说下,签了合同,付了首付款。现在发现自己签的是阴阳合同,实际的付款和合同的付款不一致,房产证也一直没有给我。请问这20万我可以要回来么?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关于购房合同的咨询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花样年·花样城五期”系成都花样年置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太极大道266号。
关于您在中介带领下购买该项目房屋,多支付了20万元购房款,是否能要回的问题。经与您了解,您无法提供中介公司名称等相关信息,我局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经查,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房屋价款等事项已进行约定。鉴于您所反映问题为民事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合法权益。
关于您反映签订阴阳合同的问题。根据职能职责的划分,建议您向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证反映,联系电话:028-82741393。
关于您反映房产证未给您的问题。根据职能职责的划分,建议您向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2725843。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21日11时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