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市长李丹 » 一直缴纳五险一金,不能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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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一直缴纳五险一金,不能申请生育津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1-14 09:31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自2017年11月起一直有购买五险一金,之前在异地缴纳,去年11月转到内江缴纳,我今年5月生小孩,出院时生育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直接报销了,但是到医保局申请生育津贴被驳回。医保局说我在内江没有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不可以申请五险一金。请问我应该怎样才能享受生育津贴这一国家对于妇女的优惠政策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30 15:18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医保局不予报销生育津贴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2016〕9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其中没有生育险的转移接续(即生育险随用人单位在统筹地区缴纳,享受统筹地区的相关待遇)。
2.生育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生育保险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解之处,欢迎致电联系电话:0832-204651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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