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德阳东锅水冷壁的女焊工,在车间里干了十几年,合同两年一签,被签成劳务派遣,去年九月单位以五十岁为由把我辞退,离交齐社保还差三年。去年干到九月的时间里,活繁重,加班加点,每月工资扣出了百分之二十出来到年底发,年底发奖金却没有我的。为什么?你辞退我,难道不该把我应得的算给我吗?年终奖是从一月到十二月的工作成绩,是工资的一部分,为什么不跟我?请问哪里了下力人的公平,国企就可以随心所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