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隶属于富顺县的童寺镇老寨村11组,想说的问题是关于一家人健全,居住环境好,年轻人都在外工作着,过年回来到处打牌耍的好,有儿有女,只是他们家有个人因为意外摔断了一条腿,凭什么一家人几个人吃低保???老老少少都在吃低保,难道国家的钱是这么好拿?难道就因为你和干部们关系好就可以享受?国家整顿的贪污腐化问题到底有没有落实到位。我只是发表自己的意见,希望上级领导能采纳,若没有任何回应,我将继续向上级反映情况。谢谢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不公平吃低保”的留言,现由富顺县童寺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经走访村组干部和调查群众:贺*德,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3221962******18,肢体2级残,家住童寺镇老寨村6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5人:配偶曾*琴,身份证号码:5103221962******40,患慢性支气管炎,弱劳动力;儿子贺*,身份证号码:5103221991******33,患腰椎间盘突出,不能久坐;儿媳范*检(外地户籍);孙子贺*熊,身份证号码:5103222012******14。2014年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脱贫验收时,当年总收入32600元,其中:包括享受低保金150元/月。
根据脱贫攻坚帮扶政策,一是整户纳入(后将妻、儿、媳、孙纳入低保)收入核算,享受低保金150元/月;二是帮扶干部通过就业扶贫,为其儿媳寻找工作,在成都制衣就业,2020年10月实现了整户脱贫。
处理意见:按照脱贫攻坚低保兜底政策、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和肢体2级残疾的情况保留贺*德低保金150元/月,从本月起将曾*琴、贺*、贺*熊剔出低保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