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东锅水冷壁车间干了十多年的女焊工,去年九月单位以五十岁为由辞退了我,离我进入社保还差三年,年底发奖金没有了我的。请问年终奖是一年来的成绩,也是在每个月工资扣出百分之二十来的,属于工资的一种,没干到年底是因为单位要我离职的。我在职的九个月里,经常加班加点,在全国疫情最重的二月份我也去加班,年终奖我应该得到我的一部分。难道国企就可为所欲为。我们最底层的小民有谁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