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书记!您好。我们想了解一下退宅还耕的相关政策和宅基地附着物以及房屋周边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否还有过度安置费等等。
盼早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
您留言咨询的退宅还耕,主要涉及各县市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时,拆除原房屋以及房屋周边附着物,对宅基地进行复耕。原有房屋、林盘等补助标准,是由县市区制定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进行的明确,您可以咨询您所在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全市未对增减挂钩项目涉及的房屋和周边附着物标准进行明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也可以来电咨询!电话:08182365880
回复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用途管制科
回复人:杨希伟 联系电话:0818236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