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投诉四川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房地产项目光华瑞廷1号楼摇号预售登记中违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
事实如下:
1、在开发商公众号“光华瑞廷”12月12日发布的文章《光华瑞庭1号楼已取证》的附件《准售房源公告》中,指出1号楼的房源共328套。见附件1。
2、在开发商公众号“光华瑞廷”12月22日发布的文章《光华瑞庭1号楼公证摇号等公示文件及复审入围名单》的附件《光华瑞廷(无房)》、《光华瑞廷(棚改)》中显示,共复核审批通过了无房的“购房资格预审码”692个,登记人数1075人(部分购房人为共同购房);复核审批通过了棚改的“购房资格预审码”15个,登记人数15人。见附件2、附件3。
3、在开发商公众号“光华瑞廷”12月28日发布的文章《“光华瑞廷”项目1号楼购房资格名单异议登记事宜的公告》中指出,只接受第一顺序购房人登记,不接受第二、第三、第四顺序购房人登记,理由是“本次第一顺序购房登记人已经远超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见附件4、附件5。
4、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我向12345市长热线咨询的结果,“第一顺序购房登记人”指的应是通过复核的“购房资格预审码”的数量,而不是登记人数。
因此,我认为四川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绝其他顺序的购房人参加摇号是不符合规定的,用参与购房登记的人数来混淆有资格摇号的家庭数。
核心诉求:请求核实光华瑞庭1号楼通过复核的第一顺序的“购房资格预审码”数量是否已超过房源数的三倍,如没有超过三倍,请复核已登记的其他顺序的购房人参与摇号。
此致,敬礼。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温江区光华瑞廷楼盘摇号登记违反文件规定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光华瑞廷项目购房资格复核的问题。根据《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以下顺序分别对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资格进行复核:第一顺序: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按照上述复核顺序,复核确认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分别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光华瑞廷项目第一顺序资格复核户数已远超房源数3倍。光华瑞廷项目1号楼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共328套房屋,其中230套用于无房居民家庭购房,98套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家庭购房。因该项目无房居民家庭登记购房人数已远超房源数3倍,故复核无房居民家庭数为690户,同时,符合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数为17户,故该项目目前复核通过总数为707户。
关于您反映异议登记的问题。因您申报信息不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中关于复核资格第一顺序的认定标准。根据《通知》规定:复核确认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分别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因部分第一顺序购房登记人提出异议,且光华瑞廷项目第一顺序资格复核人数已远超房源数3倍,故本次异议登记范围为第一顺序购房登记人。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4日10时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认可。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