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平昌县镇龙镇园门村:因规划修电站,园门村支委强征原碾子河十多年前就已分配给村民土地22亩,土地是十多年前己分配到村民的,现在因修电站有土地赔偿款,村委为什么强迫收为集体所有,请有关部门还利益于民。如果不还利益于民碾子河村民将会集体上诉。
网友你好:
你在《问政四川》反映“强征土地”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在江家口水库工程耕(园、林)地土地调查中,将原园门村8社21.477亩林地登记在“社集体24户”户下(地块编号Z82),该林地已据实分配到8社25户农户名下,目前正在与农户核对和确认面积。
特此回复
平昌县镇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