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关于新能源车充电电价问题,请问家用充电桩用电是否能按居民用电一样执行分时电价以及阶梯电价呢?目前不能的原因是什么呢?
新能源汽车目前是一种趋势,为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国家估计发展新能源汽车,也给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是在成都,新能源汽车充电特别不方便,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充电桩,电价还是一口价,希望可以执行分时电价,鼓励汽车谷时充电,这样可以缓解用电高峰期负荷,低的用车成本才能吸引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环保问题,减少中度/重度污染天气。
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已经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文件,第一条第2点规定“其它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电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用电价格”。温江区严格按照该条规定要求,居民自用充电设施执行合表用户电价。目前,暂无政策支持充电设施执行分时电价或阶梯电价。
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4日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那请问政策里面的第三条是怎么执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