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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关于平昌县城管局对拖违停摩托车乱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1 03:02 已回复

平昌县城管局你好,你局在对平昌县摩托车乱停乱放问题上,搞一刀切。不论停在哪里拖起就走,盲目执法。被拉走摩托车在取车时,个别工作人员各种刁难。故意暗示,花钱就可以不用学习或者免于学习,不花钱就必须学习。在诸多被拖车车主心里,形成了一种不良影响。拖车处罚就是为了某些个别人赚钱工具。
建立健全平昌城市规范维护城市形象,是每一位平昌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去更加合理的解决乱停违停问题,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水平,不是你停我就拖,拖了我就收费。老百姓赚钱养家难,疫情复工。骑摩托车的都是为了创业务工,有些个别人难得进一次平昌城。随时买个小东西,或者办点小事就回家。出来车子就不见了,一问城管局收走了,一取才知道,要260才能放车,不然要学习2天。我觉得当我听到要钱就好笑,一个月工资1600,停一下260,算了忍忍给吧!又没关系怎么办呢?
城管执法局,能不能人性化点
采用贴条处罚违停摩托车的问题(例如30分钟或者1小时内离开),如果不离开就把车拖走。
对于第一次不了解,仅仅口头教育只要证照齐全就可以放车
对于经常违停采取上路学习吧
处罚不是目的,但决不是让某些个别人收更多的钱。
人性化执法彰显城市魅力,也更加提升老百姓的文明素养,都是一家人,能用智慧解决的事,不让老百姓掏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26 08:20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
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摩托车乱停乱放问题上,搞一刀切”的情况
平昌县城道路和人行道较窄,车主缺乏安全意识,以自我为中心,摩托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现象十分严重,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重要的是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危及市民的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联合对违规车辆进行整治,对违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用手持电喇叭或车载喇叭多次规劝驶离,对多次规劝而又无人驶离的摩托车由县城管执法中队、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将其拖移到停车场停放,专人看管,待车主接受处理后取车。
二、关于执法人员在处理违规车辆时存在执法不公的情况
经调查,平昌县公安局驻综合行政执法局协作大队执法人员对违规车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不存在执法人员刁难、故意暗示,花钱就可以不用学习或者免于学习,不花钱就必须学习以及拖车处罚就是为了某些个别人赚钱工具的情况。
三、关于违规摩托车乱收费的问题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对拖移的违规摩托车集中停放在私人停车场,由专人保管,经调查核实,该停车场按照每天每台摩托车20元收取停车保管费用,不存在停一次就收取260元费用的情况。并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未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在处理违规摩托车的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请直接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827-6232236。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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