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军嫂,我于2011年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成都市锦江区取得集体户口,就职于成都汉菲印务设计有限公司,2012年5月同我丈夫在锦江区民政局领证结婚,2014年为解决两地分居随军到了丈夫部队驻地单位大连市中山区,现我和女儿的户口在大连市中山区。丈夫计划明年转业,但是咨询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答复说我这种情况为“过路户口”,丈夫不能转业安置到成都。我原本就打算从大连回川后在成都生活工作,我想咨询我怎样才能恢复成都户籍了?现在我父母于2017年在成都武侯区购置120平米商品房一套(他们为乐山户籍,原计划供我们返成都后住用),如果不能回到以前的集体户口,能否用他们的住房落户了(现在国家都在提倡优待军人军属,我当初为解决两地分居实际困难随军随队,现在又因户口迁出没法回到成都生活工作,孩子教育转学等都面临实际困难,万望解答,并表达诚挚感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19日与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和解释了成都市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子女随迁相关安置政策,您对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回复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