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檀木六组村民,本家田地两亩有多,为修渠首公园,村委来人宣传:“前两年用租赁方式进行田地补偿,三年开始买社保。本家签字!三年过后几经周折才知田地为租用,中途村民也自发组织找村委要说法,最终不了了之。问题来了,既然是田地租用,租给谁了?租赁合同和谁签的?签多少年?等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做法是否是欺诈,是否涉嫌以租代征。一系列行为是否是正常操作。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天彭街道正在核实办理中。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