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平台多次投诉2019年前致和镇府就已经对致和镇梅花村2组成绵复线以西区域全部征收共计354.166亩,致和政府根本回答不出地批复文号是多少,批复时间,面积,范围?然儿致和镇府每次却拿彭府公【2020】5号回复,2019年前就已经征收土地,2020年才发布征地公告?你是穿越了蛮?完全的答非所问不作为,混淆视听欺诈百姓,企图以2020年的征地公告来掩盖2019年以前违法征地的事实,完全的胡作非为,不作为乱作为,欺压百姓,以掩盖违法征地的事实。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明确告知来话人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第七条关于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0日在来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发〔2020〕5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该情况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向来话人进行电话通知解释。来信人就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我街道将按照行政复议的结果执行。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