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于2018年5月购买了成都市双流区远大林语城南庭三期期房,房屋于2020年10月30日到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开发商为规避违约责任,临时(交房天两天)以疫情为由将交房时间延迟到2021年1月30日,但是寄发给业主的入住通知书上明确表示该楼盘在2020年10月30日已达到交付条件,并表示业主可以在2020.10.30-2021.1.30任何时间进行验房、收房。
但经大量业主验房后反馈,该楼盘根本没有达到开发商所谓的交付条件,完全无法入住。
1.该楼盘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渗水!
(2)外墙脱落!
(3)水电消防不合格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没安装!
(4)墙体倾斜!
(5)消防步梯损坏严重!
(6)精装质价严重不符!
(7)地下室漏水!
最多的一套房屋竟然验出了80多个问题!
2.多处违反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1)绿化严重不达标!
(2)设置地面停车位!
(3)楼栋内完全没有任何运营商网络信号!
(4)小区内还设置了垃圾站!
但开发商并不为此做出整改,且态度强硬。现在甚至发展到业主请的验房团队也受到威胁,大部分验房师已经不敢再为远大林语城三期业主验房了!还有多处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开发商销售时也并没有做出任何形式的告知。
该楼盘一二期也存在很多问题,之前业主组织了多次投诉无果,小区业主的诉求不过是想要一个开发商当时承诺给我们的家!希望政府能为大家讨回一个公道,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