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书记:您好,我是通江县诺江镇赤江(原何家)村十社村民。我村文书李明刚2014年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300多个平方的别墅,且原老房完好无损,新房修好后一直不拆旧房,长期一户两宅。老百姓无数次向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门举报,都无人敢处理。今年七月诺江镇至诺水河S204线一级修建占地征迁时,把李明刚的违法建筑不但不拆除,反而给他赔了一百多万元。不是不国家的钱太好骗了,通江县政府的钱太多了?还是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让村干部先富起来?恳求罗书记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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