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本人是郫都区万科理想城三期1楼业主,18年3月在购买该房时与万科地产成都公司(合同签署公司名为成都科甲龙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内一条款为一楼花园排他使用权,同时其他楼层的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也签了放弃一楼花园使用权,合同约定了花园的面积及使用范围。收房后原本应为开发商安装的花园围栏,由低于1米的绿植围绕,后续为达到花园的实用性和可使用状态,同时也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在万科物管告知一楼业主已在相关部门报备,统一围栏颜色、高度尺寸等下,严格按照其规格自掏腰包购买了围栏。近日,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了消除违法的告知书,把围栏说成“棚栏”,并自以为是的定义为破坏绿地及硬化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政府实地考察是否如上所说。请政府协调万科地产和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能给一楼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不想给政府添乱,但过度和不合理的执法让我们整日疲于奔波,请还一楼的业主正常生活。谢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万科理想城三期一楼业主有权合法使用开发商划定的绿地”的问题,万科理想城小区一、二、三期业主与成都科甲龙兴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对底层和顶层专属使用权进行了约定,其合法性的认定,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关于您反映“万科理想城三期花园护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法律认定依据”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经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建设单位依法建设的实施依据,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经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超过许可范围的建设行为均不被允许。修建围栏属于广义的建设行为,修建的围栏超出许可的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