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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近日《房产新政》的意见和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Eason_zou  2020-09-17 02:14 已回复

范书记您好!

       我知道这篇建言您本人肯定是不会读到,但我还是想代表在成都奋斗、参与建设美好成都的广大刚需群体聊两句。首先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创建了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成都发展十分迅速,特别在最近几年,作为新一线城市的领头羊,成都的发展更是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呕心沥血。 

       相信都房产新政的微博热搜在屏幕前的你也是有所耳闻,我十分赞同政府在《通知》中所传达的意愿,大部分人民群众也是一样,希望“房住不炒”,但是对于此《通知》中的第十一条“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我是十分费解,相信不单单的是我,成都市的所有刚需或者也跟我有一样的疑问。对于刚需来说,不仅仅没有站在人民群众中考虑免除刚需的增值税,反而让更多的刚需去承担更多的增值税,这做法真的稳妥吗?二手房东会因为有增值税而降价吗?几乎不可能,总有刚需为了必需的房子愿意多给钱而去买房的,房东只需要等就是了,但是没房的刚需又要砸锅卖铁,多凑差不多十万块。再来说《通知》,针对老百姓的全部是量化指标可对照执行的;针对开发商和政策的几乎都是笼统概念,不可量化。现在是信息时代,随便打开微博、新闻都能看到、听到群众的声音。一个政策,评论回复中百分之95都是不同的声音,这难道不是人民群众的声音吗?

       还希望党和政府真真正正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希望针对这一条规定,能够有补充说明,不要误伤到刚需。真正站在人民群众中,才能受到更多的爱戴与拥护!

       谢谢您的宝贵时间阅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8 09:45

市民:
您好!您对我市购房的相关意见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为坚定不移地推进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在学习借鉴深圳、无锡和沈阳房地产市场调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完善政策调控的实际举措,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了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成都市住建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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