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秦皇帝锦项目准业主,在查看房管部门,以及开发商公示信息后,发现开发商混淆视听,乱收费用,请求开发商退还费用给我们购房者。
理由如下: 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秦皇帝锦二期室内精装修工程精装修造价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名扬咨字【2020】1050号,其中的第六条,评估结论为:本工程依据户内实际装修内容评估价格,不包含公共区域装修费用,以户内精装修工程总费用(包含其他相关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除以套内建筑面积得出单方价格,经评估平均单方造价为:3786.25元/平米。根据其精装修造价评估报告,明确表明3786.25元/平米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装修单价,而实际上开发商却按建筑面积对我们收费。 因此我们要求开发商退还除套内建筑面积以外多收的费用,即:退还费用 = 房屋公摊面积 x 3876.25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