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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成都高新区区人民法院和公安局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8-24 19:59 已回复

2020年8月24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审判法官。联系我。说是莫名其妙冻结资金。是因为2018年12月19日一起行政处罚。当初漠视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强行把我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拘留5-7天。后来我出来就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且还自杀。去信访局写告状。都没解决。然后警察邀动家里人说这是误会。会撤销我的行政处罚。让我去法院撤销行政诉讼。我去撤销了。但是今天这起(2020)川0191执2496号民事诉讼。立案依据居然是当初对我的行政处罚书。警察和法官当初让我撤诉时是误会。这个误会。却成为现在我资产冻结唯一证据。这些法官对证据都不调查。就立案。并且立案时间落款到2018年8月。是事故都没发生的时候。我想请问这是四川的司法机关办事风格。还是所以中国司法办事风格。莫名其妙。就被别人敲诈3万。居然我什么都不知道。法院也不调查。就直接冻结资产。连吃饭的钱都没有。这是要草菅人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02 16:32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安分局、法院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2018年12月19日晚21时30分左右,您在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388号城市春天小区1栋1单元802号出租房内与同住该房的陆某发生纠纷,随后陆某被您持菜刀将其手划伤。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到案经过、受害人陈述、受害人伤情病例、照片等证据证实。综上所述,您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您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8月25日17时1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联系人:宋警官,联系电话:85178285)
经高新区法院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处理中,对于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多与承办法官何建及助理沟通,联系电话:85158379。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8月25日15时4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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