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沙镇简华9队的村民,我是结婚迁入此地,目前已离异,现在我和孩子没有房子居住,且户口与前夫在一起,想分户,但政策上规定要有房才可以分户。我和孩子名下没有房产,现在想申请批准修房,请问现在的政策能不能批准?需要什么手续?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您现在的情况,要看您与您前夫离婚时是否分得房屋产权或宅基地面积、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如有可前往村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建房书面申请进行报建审批。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8月26日12:00拨打您的电话,由于您提供的19950451215的电话错误,无法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