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罗海鹏,妻子杨帆于2018年7月5日怀孕起在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检查建档,直至临产在遂宁市中心医院所有指标检查均显示正常,2019年4月5日凌晨上厕所纸上见红,于早上8点30左右到达医院妇产科,胎监彩超,办理入院等等。于下午15点15分左右,医院告知我们胎儿胎死腹中。在整个过程当中,中途身体不适多次找医务人员无果,并且中途除了检查之外未采取任何医护措施。上述情况均有当天监控视频为证。事发后拨打地方卫生部门热线电话,在电话简述之后,未有任何一名工作人员来当面了解情况,来医院取证。
多天之后,本人第一次到市卫计委当面举报,要求介入调查,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原话告知,我们管不了,这样你们去医调委他们是专门负责处理的。地方医调委调解无果,本人和妻子再次到卫计委进行申诉,工作人员告知,医调委调解不了,我们也调解不了,我们也是负责调解。工作人员在整个过程当中散漫,不作为,不问事情缘由,一味推脱。于是本人和妻子到省卫计委进行上述,省卫计委又转会地方,在国家限定最后答复时间的一个星期五下午5点左右,遂宁市卫计委致电告知我们,你们经医调委协调,已经进入司法流程不归我们行政部门管辖。鉴于地方部门搪塞推脱不作为,我们再次到省卫生部门进行上述。回到遂宁之后,遂宁卫计委电话告知说我们在做胎儿死亡报告,等报告出来之后在联系。一直这样,时至今日医院也好,地方卫生部门也好,都杳无音讯。
在医调委的组织下,院方和我们一起选择成都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做事故责任划分,但是医院,一直拒绝参加听诊会,一年多一直拖。地方政府部门又推脱搪塞,医院又仗势欺人,维权至今毫无进展。希望省政府的领导,严厉打击地方不作为,维护政府形象,同时希望省政府领导住持公义,维护百姓权益,参与调查还我夫妻二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