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台县塔山镇金刚村在绵西高速土地赔偿款的时候村干部在土地赔偿款和土地从新分配的时候说我们以前超生人口赔偿款就只拿一半,在九七年分的土地是机动地要把我们这六户超生子女的土地没收,而同时还有两户超生子女的土地又是人头地,而且那两户的超生子女都比我们小很多,而且以前集资提就不提款什么都交了的我就想知道同样是超生子女为什么待遇就不一样?我们超生的就不该吃饭生存了?希望书记过问下!
王永森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的塔山镇金刚村在绵西高速土地赔偿款的时候村干部在土地赔偿款和土地从新分配的时候说我们以前超生人口赔偿款就只拿一半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您反应金刚村村在高速土地赔偿和土地从新分配过程中“超生人口”赔偿款就只拿一半”的问题部分属实。金刚村在绵西高速土地赔偿款分配中面临社情况复杂、人员涉及面宽等实际问题,现目前分配方案正处于讨论协商阶段,你反映的“超生人口赔偿款就只拿一半”的方案还在讨论阶段,并未讨论出正式方案,正式方案最终还是要经过你社三分之二之上社员同意,才能开始土地赔偿款的发放。
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15182368966,我单位已与你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于你,你表示不满意。我镇相关部门积极督促村社干部争取早日做通社员工作,商讨出大家满意的分配方案。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0816-5762609。
感谢来信。
三台县塔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