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名山区经开区的一名村民,我的房屋所在位置处于地质灾害警告地方,家有两口人,有一70多岁老人需要供养,但本人65岁,身患帕金森病,无工作来源,无能力再从新另修盖房屋,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政府有没有补助,搬迁政策,可以解决房屋问题吗?
“四川在线网友留言”朋友:
您写给问政题为“地质灾害”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文件精神,未纳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纳入市(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申请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对于避险搬迁安置项目,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一般户2.5万元每户,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及一般地区低保户3万元每户;同时,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1万元每户进行补助。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可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采用分散安置方式的,此项补助资金应直接发放到搬迁户。
您所述的:“你家房屋所在位置处于地质灾害警告地方”,因你未留具体联系方式,无法与您直接联系,详细政策,请到永兴街道办或经开区管委会1312办公室现场咨询或直接电话咨询。永兴街道办咨询电话:0835-3430016;经开区管委会咨询电话:0835-3230340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