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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成都三都汇朝九公寓商电需电力公司的分户供电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njcaomei  2020-07-23 21:31 已回复

成都市华府大道二段99号三都汇朝九(公寓),2019年7月接房入住至2020年7月,业主的电费都只能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在小区物业中心预存电费,再由(四川海霖物业有限公司)物业安排的工作人员到相应楼层的电井房,开锁、插卡、读取预存数据,完成充电。目前的收费方式给业主带来不便有以下三点:

1、正常用电交费困扰,不能网上实时查询、充值,下发电表。

电费由物业代收,没有其他缴费方式,公寓没有做分户到表,业主也没有电力公司安装的分户表可以实时查询和充值,业主也查询不到每月的用电度数、剩余额度、收费明细,而且每户的电表都锁在楼层电井房内,业主也不能自由进入查看电费余额。业主不论是按月预存还是一次性大额预存,有可能都会出现预存电费提前用完,导致欠费停电而又不在物业提供收费服务的工作时间内,经常会出现无法及时缴费和恢复正常用电的困扰。

2、三都汇朝九对每户公寓业主按商业用电0.8元/度收费,高于国家电网四川省成都市公示的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就收费标准的问题,业主提出疑问,物业解释在供电输送过程中存在线损和电损问题,但川发改价格〔2019〕257号文件已明确告知“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含电损、线损、分摊”;另外疫情期间,国家电网公示的商电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因为各家都未分户到表,业主均不清楚是否有同步享受政策优惠,物业也从未公示相关信息,业主问及也未给与答复。

3、业主每月用电量及电力消费明细无法查询,电费账目不清,也没有查询途径,更谈不上正规缴费发票的获取。

公寓业主期望获得的帮助:

1、电力公司是否限定公寓的商业用电不能分户供电?业主能否直接向电力公司申请办理分户供电,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1、业主可以正常网上缴费、查费,实时交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电网官网或APP、支付宝、微信、红旗超市等常规交费渠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04 15:57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国网双流供电分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关于您反映的正常交费困扰问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联系物业,物业表示正协商该问题,尽快解决您反映的问题。关于商业电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95号)第三条:为简便透明,转供体的用户(租户)线损电价暂统一按6%计算。线损可计入物业管理费,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且需在电费发票上单列表示。具体收费政策可咨询发改局电话:85822521。经国网双流供电分公司调查,依照《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客户实施户表与分户业务办理的通知》 文件中关于高压商业客户改为低压商业户表的规定:“采用高压专变供电的商业客户,原则上不受理专变内单一的分户申请,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推进”的原则“高压商业分户应满足以上技术条件:(1)商业户表供电变压器宜独立设置,不应由其他专变供电,避免发生绕越产权供电问题;(2) 抄表到户的商业应与居民、公共照明分开装表计量,表计参照居民表移交标准集中安装。”故无法为商家安装低压电表。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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