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罗书记,我是G245国道巴州区段即将要拆迁的居民,因前些时间拆迁办工作组对我户拆迁谈判,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征收集体土地构筑物、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上的单价执行(也就是房屋的均价在六百元左右一平方米),问了拆迁办的同志,现在既没有统筹统建的政策也没有统筹自建的政策,这个货币补偿的钱也买不到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唯一住房被拆除后,没有地方居住了,我一家的住房没有保障了,请问老百姓遇到这样的情况要这么办?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G245国道巴州区段涉及原光辉镇许家岭村,根据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许家岭村将划归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管辖,目前G245巴州区段涉及许家岭村的拆迁工作,在巴州区交通PPP项目建设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宕梁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拆迁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G245>的通知》(巴州府办〔2017〕2号)文件要求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其中,该文件中第十二条明确了“G245巴金路(巴州段)、S409巴坦路(巴州段)、梁鼎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按《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巴府办〔2013〕1号)及《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补充细化巴中市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巴州府办〔2013〕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目前,许家岭村拆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步工作中,拆迁工作小组将继续依法依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强化对拆迁安置对象政策解释和宣传。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