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富顺县兜山镇的一个普通农户,我户6月份的总共用生活水量是57立方,其中有39个立方,单价为8.7元/方,有18个立方单价为4.35元/方,还收了0.4元/方的什么水污染费?我想姿询一下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上收费标准是按照什么依据制定的?由其是8.7元/方这个单价实在实很多用户都搞不懂也用不起如此高的自来水。既然水价是安照生活用水标准来制定的单价,为什么又加收0.4元/方的水污染处理费,为什么自来水管网改造费也向用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