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纳溪区白节镇来龙村一社的贫困户,我们村里建了一个养猎场!占地户的有分红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几个户去年的分红到现在还拿不到???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去年养猪场占地的分红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7年11月,泸州市纳溪区天仙生猪营销专业合作社法人罗某与我镇来龙村委签订协议,租用来龙村集体公司3个养猪场养殖生猪,每个养猪场每年租金为6.7万元,租金收益用于支付养猪场土地流转金和贫困户分红。当时第一个养猪场主体完工但配套设施未完毕,另外两个正在规划设计中。
2017年底,罗某预付养猪场租金6.7万元,来龙村委已将这笔租金收益用于支付养猪场土地流转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2018年底,第一个养猪场交付罗某;2019年2月,另外两个养猪场也一并交付罗某。
目前,双方就何时开始计算第一个养猪场的租金和如何解决另外两个养猪场建设过程中罗某投入的资金存在分歧,罗某未支付来龙村3个养猪场2019年的租金共计20.1万元。双方多次协调座谈,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来龙村委拟向纳溪区法院起诉,解决当前双方纠纷问题,并根据法院裁决结果,兑现贫困户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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