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个人落户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口已满一年,并在龙泉驿区缴纳单位社保9个月。现工作变动单位社保在高新区,到20年9月时跨区域社保累计满一年了,可以在高新购房资格么?如果是想在高新买房大概是哪种情况呢?
1、同时有高新户口1年、和高新区连续社保1年(不跨区域累计)
2、同时有高新户口1年、跨区域累计社保1年、购房时单位社保在高新区
3、有高新户口2年、或高新区连续社保2年(不跨区域累计)
4、户口和社保都不满两年,11区和高新都买不了,龙泉驿和高新都不行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