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达州市万源市官渡镇玛瑙溪水井坝组村民,现在国家修巴通万高速要占用我们房屋和土地,我们秉承积极配合国家发展的态度,现在镇上也不出示拆迁的相应政策,没有公示任何拆迁补偿通告,只口头告诉我们的是按照2013年的47-1拆迁政策,从第一次协商货币补偿40几万,到后面60几万,一直没有协商好,现在直接给我们卡里打了63万,我们没有签署任何的协议。我实在不能了解这个具体补偿是怎么来的,和我们同等面积的拆迁户赔偿了89万,而且我们房子还是打的混凝土,不是板,这个又是怎么的一个赔偿方式?还有就是拆迁房屋,占了土地不是应该要为其购买社保,工作培训,以及宅基地的补偿吗?请市委书记有幸看到能为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