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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为什么双流区万锦城规划造成的问题成了老大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W213456  2020-04-23 21:24 已回复

您好,范书记:

    我是万锦城一期业主,我们小区有关规划、建设、验收和消防的颇多问题,多次让相关政府到现场调解处理,但效果平平,很多顽疾任然得不到解决,民众利益依然没有受到保护,导致小区2000多户业主怨声载道。

    问题一,有关万锦城小区规划变更的问题:我和很多一期业主于2016年购买万锦城一期住宅,房地产商以建字第510122201431025号一期规划总平图向购房者宣传,并在购房合同中备注,后期如果涉及到购买小区的规划变动之前,会以书面或者短信的方式告知已购买者。但发商在我购买商品房后申请对万锦城重新设计,并未与合同所述,书面或者短信的方式告知已购买业主,在我和所有购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了双流区规建局的审批。造成现有事实,导致2019年万锦城业主多次在售楼部维权!规建局以在施工工地张贴过公示为由,认为流程合情合理。请问,99%的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让所谓的告示黯然失色,失去了公告广而告之的的目的性,给后面交房后埋下各种矛盾的种子。

    问题二,由于万锦城小区总体规划,分期建设。一期交房后,四期还在施工建设,等四期建设完成后,经由我申请查阅的万锦城一期竣工实测图发现,万锦城四期地面建筑已经越过分期建设线(具体位置为一期北门左边岗亭处的绿地面积,万锦城一期竣工实测图此处绿地面积长度为7米左右,实测绿地长度不到4米,四期混泥土建筑侵占一期宽度至少3米),对于此处的违法打围施工,并未通过一期业主同意,开发商也不能出示合理合法的施工证明,严重侵犯了物权法,并与周末聘请几百位黑保安与小区业主对峙。,强制施工完成,造成现在的永久性侵占。请问,这种不安规划修建的万锦城四期能顺利通过双流区规建局的通过吗?2000户万锦城一期业主拭目以待。

    问题三,万锦城一期消防通道有不合消防法规定的4米宽度,有消防通道入口违规改建为篮球场,有消防通道被在建四期建筑垃圾堵塞等等情况,已经被四川红绿灯栏目公示给了广大观众,请问这样的消防配置,怎么让万锦城一期通过相关政府验收的。

    问题四,万锦城一期2000户业主目前只有一个车辆出入口,两层地下停车场,开发商交房后以质量为由,从2018年底开始长达两年打围负二楼,迟迟未见施工,导致停车困难,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万锦城小区停车位高达十多万,远远高过相邻小区几万块钱的车位,有人为造成车位紧张已高价卖车位的嫌疑。

    问题五,万锦城地下室负二楼墙面防水质量不合格,导致墙面渗水,地下室积水,雨季造成内涝,墙体内钢筋锈蚀,墙面掉皮。业主自发多次向双流区住建局提交书面及影像资料,住建局多次让开发商整改,迟迟未见效果,现在马上要到五六月的雨季了,业主忧心忡忡。

    以上以点带面,反应万锦城小区从交房到现在还存在的问题,是部门监督不到位还是开发商太狡诈,我们业主不得而知,但是我们2000户业主相信公道在人心,党依然是群众的靠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4-30 15:44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交通局调查,您所反映的消防通道净宽不满足4米的问题实为消防通道的出入口大门开启净宽不足4米,经区住建交通局工作人员现场实测,小区消防通道净宽均满足4米,区住建交通局已责成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消防通道出入口的大门进行整改,保证开启后的净宽满足4米。 经核实,万锦城一期地下室存在局部墙面渗漏的的问题,区住建交通局已责成建设单位对地下室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维修,目前地下室正在维修施工,建设单位计划在7月1日前完成整改。区住建交通局会督促建设单位将整改落实到位。
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2013年,成都信腾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申请报建“中信·万锦城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方案经2014年第1次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24%,绿地率为35%,符合规划条件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项目分四期建设实施,根据建设单位申请,2014年4月,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仅对项目第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了批准,并核发了第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1431025号),2015年底,成都信腾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双流县规划建设局申请对项目未进行规划审批的第四期方案进行重新设计,调整方案经2016年第5次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容积率为2.76,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符合规划条件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根据《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项目第四期方案未经依法许可,可不进行公示公告,但鉴于项目一期已部分销售,区规委会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原双流区规划建设局于2016年4月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对四期调整方案进行了公示公告, 2016年5月5日,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2016川国公证字第43709号),公示无异议。2017年1月,原双流区规划建设局依法按程序对项目第四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了批准,并于2017年3月核发了第四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1731008号)。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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