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因为教师辞职了,就没发当时该老师在学校劳动所得教学奖金,他们的做法是否正确?而且这个奖金教育局下发到了学校,是奖励给我们老师的,领导却因为我们没在学校了,就不发我们的钱,在被问到为什么不发的时候,领导回复的是因为学校经费紧张,不忙发该老师该得的奖金,而且没有说什么时候才发下来?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呢? 这个钱也不多,但真的是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