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4年到成纺二厂床单分厂参工,属于特殊工种,单位2002年破产。去年达到55岁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被告知个人档案遗失。个人档案本来就不是自己保管的,由劳动部门保管的,如今办理不了退休,怎么办?职工档案遗失或丢失,导致工人办不了退休,这样关乎老百姓民生的大事难事,到底该谁承担责任或损失?急盼回复并解决。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金堂县经信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清理原成纺二厂特殊工种办公室:2011年底,清理特退办公室,就未查到您的原始档案,至2013年6月25日,清理办公室将您的档案报给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破产缺档案名单,且一直以来,二纺厂清理特退办公室都在积极查找您的档案。如有疑问请致电,成纺二厂蔡丽:15982841316了解具体情况。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