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镇龚家梁村新农村建设占了很多耕地,已经6年了,但是占地补偿到现在都还没有赔偿。19年6月份求助过区领导,然后求助帖回复会尽快落实解决。但是现在到了20年三月份了,快一年过去了,该补偿款还是没有到账。也没有相关领导来核实解决。请问区领导,这个问题还能提我们老百姓解决吗?如果能解决,何时解决,请给一个具体时间。现在受新冠病毒影响,出去打不了工,有没有土地种,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举步维艰。希望区领导能重视一下民生,尽快解决为谢。
匿名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龚家梁社区新居点自2016年(按恩农领【2015】1号文件)开始建设,2017年底完成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新居点建设占用农户土地补助标准:田每亩1.8万元、地每亩1.3万元。目前,龚家梁社区“两委”成立了新居占地清算工作小组,对农户占用土地、农户应缴纳房款等进行逐项核实清理。关于土地占用补偿费用的支付分为两部分:一是住房建设占用的土地(包含住房周边使用地,如菜园、花台、晒坝等),由购房户按每平方米100元支付土地补偿费(按占地面积计算);若为本村或本社居民可用自家土地进行调换;若土地被占用的居民为建房户,其建房占用土地面积可抵减占用总面积,只补偿抵减后剩余土地面积;二是公建设施占用的土地,由社区集体负担。目前清算工作处于户户清算核实推进中,清算完成后将公示清算情况,然后按比例支付农户土地补偿款,下差部分补偿款镇村两级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予以支付。
感谢你对明阳工作的关心,若你还有其他具体问题,请致电明阳镇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5299301),谢谢!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