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彭州市委书记的一封信:我曾经是一名军人,93年12月当兵入伍,96年退伍的,为了保家卫国,奉献了自己3年的美好青春,当初我是农村户口去的部队,家里没有告诉我就把我的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了,家里当初是想,退伍军人回来,政府部门会解决工作问题,可没想到工作也没有解决,农村户口也变成了城市户口,没有了农田,也没有了住房宅基地,多次反应没有用,就连我们街道比我大两岁没有当过兵的人,在彭州都分有政府部门的廉租房,有些人一直拿着低保,我才是真正需要政府部门关爱的人,现在离婚了而且还带着一个儿子,孩子现在还在读书,想着今年下半年也让他去当兵,保家卫国,有国才有家,现在的我又生病了,还要交医保社保,现在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又要打工挣点还账,还要供儿子读书,还有一个70多岁的母亲,我真的太难了,希望领导能真的解决我的实际情况,再次感谢!!!
来信人:你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线下核处,相关情况如下:经核实调查,彭州市丽春镇元义街33号,家庭人口3人,与爱人离异后与母亲和儿子共同居住。您于1993年12月入伍,1996年12月退役,从丽春镇元义村入伍时为户口农村籍,服役期间家人将刘畅的户口迁到丽春镇丹萍街转为小城镇户口,退役后因不符合当年安置政策,未安置工作。目前您正在外地打工,丽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电话联系沟通,了解其主要述求是申请廉租房问题。待您回家后,可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同丽春镇廉租房管理相关科室进行申请审核,如果符合廉租房或公租房的要求,丽春镇将及时为其申请解决住房问题。通过沟通,您表示满意,愿意配合协商解决其住房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该舆情,及时掌握动态,待您回家后会同属地镇进一步调查处理,争取解决其住房相关问题。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