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家在景区里面她离了一次婚,第一次结婚男方没有迁入户口享受景区门票分红,我和她结婚后我的户口迁入景区结果我没有享受到景区门票分红。我想知道是为什么。谢谢
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峨眉山风景区专项资金和养老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峨府办发〔2014〕27号)第二章第九条“在2014年7月1日基准日之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虽依法可落户黄湾乡16个村常住户口,但不能享有专项资金:(一)因再婚,投靠黄湾乡16个村常住户口的一方(含投靠方的子女)”的规定,网友咨询情况属于不享有峨眉山风景区专项资金的情形。
2020年1月19日10时9分,我委工作人员与咨询人代忠林进行了电话联系,将相关政策向其作了解释说明,并告知其确不能享有景区专项资金和养老补助费。代忠林表示理解。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