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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二里乡大木树村领导因私乱分配土地承包使用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19 13:01 已回复

本人系二里乡大木树村三社人,200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本人与生产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14),约定生产队将1.42亩2份耕地发包给本人耕种,期限从2000年9月30号至2030年9月30号。2018年8月,生产队通知领取换发的承包证时,当时的村领导却没有通知本人,反而将本人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换证给同队的杨应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政策,本人的承包地换证完全没有问题,往返跑各部门,政府部门说可办,但要在生产队填报资料,但生产队长以各种理由不上报,书记,镇长虽电话要求村,队长及时办理,但力度不够,在唐成木指使下,队长仍不予理睬。时至今日,本人在有档案馆资料和电话录音等证据的情况下,问题得不到解决,特此,向上级各部门反映,要求对本人第二轮承包地上的承包土地,及时给予办理换证,将土地承包使用权办理回本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合江县法王寺镇人民政府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27 11:48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系法王寺镇大木树村3社的村民,您于200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与生产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将1.42亩耕地发包给您耕种。根据调查得知,在2016年农业承包土地确权时,村委通知了您到村上核实承包地,您没有在核实表上签字,在您的土地无人办理核实证明的情况下,您的舅舅杨应康将原属于您的其中一块位于“小南坎”(合同表示面积为1.2亩,实际勘测以及比对四至界,核实该土地面积为0.5亩)的田地填到了自己的名下。由于您舅舅杨应康长期在外务工,我镇多次与杨应康取得联系后,杨应康委托自己的女儿杨霞办理此事。2019年12月20日,我镇组织镇、村、社干部以及您与杨霞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地块进行勘界,核实您承包的位于“小南坎”的一块田确实确权到了杨应康的承包证上。故,镇经发办已将杨应康的土地承包证收回上交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土地确权程序对证书进行修改。另外,由于您与您的舅舅杨应康还存在除“小南坎”外其余的土地争议,该“争议地”你们双方提供的物证均无法核实归哪方所有。据周边知情群众介绍该“争议地”为杨应康父亲的自留地,一直由杨应康使用。就该“争议地”的问题,镇、村、社多次组织你们进行过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暂不能对该争议地进行确权装证。你们双方可继续查找有关证据提交镇政府再次组织调解,也可依法提起(仲裁)诉讼,待争议消除后按照有关程序予以确权(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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