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农场村天宫组的村民,今年我结婚了,老公是宜宾长宁县的,也是农村户口,听说我家这边在搞拆迁,我想咨询一下当前是否已封户?如果还可以婚迁户口,请问迁户口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是什么呢?因为在外地上班,近期回家探亲,假期有限还请尽快回复,我好去办理相关迁户手续。
按照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70号文件规定:
(一)规划区本村民小组初婚,其配偶属农村居民户籍的,按以下流程申请迁户:1、到民政部门打印“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领取结婚证处);2、到配偶原户籍地开具“未享受过征地拆迁安置政策”证明(由配偶原户籍地村、社、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3、填写婚迁申请表,由村、社,赵场街道办事处、区征地拆迁中心签字盖章;4、迁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
(二)本村民小组人员离婚后再婚,其再婚配偶属农村居民户籍,再婚并实际居住在本村民小组两年后按(一)所示流程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