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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对“请出手治理小区管理之乱”回复的疑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8-22 20:41 已回复

对“请出手治理小区管理之乱”回复的疑问
   在四川在线上见“请出手治理小区管理之乱”的反映(20190807),此标题已明确请出手治乱,而回复基本是已要求、严格按照、建议等,对反映的乱象如何治、是否已在或正在治乱等实质问题避而未答。
    问一:“坚决制止违章搭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盘查统计小区内楼顶和底楼涉及违章搭建户数情况,立即向高新区城管部门反映,并积极协助城管部门的执法工作。经调查,合作街道城管中队已于2019年6月底完成了该处楼顶违建的拆除工作。”
    如此回复难道不是应付?前面说叫盘查统计小区内楼顶和底楼涉及违章搭建户数情况,后面说经调查,合作街道城管中队已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了楼顶违建的拆除工作。现存那么多违建存在居然敢公开说已完成拆除了,不知是没到现场查看还是听信下面反馈后应付市民的投诉(请查看一下2018年6月5日成都商报的文字和图片,再到实地查看一下目前的现状)。
    问二、在停车场拉线装电表专门给电三轮电四轮充电(如六幢三单元地下停车场电梯出口旁边)为何避而不答,此举是否违法?是否有危险源存在?物管为何同意?是否是乱象?物管真的是要卖了顶楼买地面,卖了地面卖地下吗?
    问三、在南门提供违建建渣堆放之地的情况也仍然存在,是否也是乱象?
  问四、“建议市民查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条款”正是因为物管不按合同约定办事,且有些问题已涉及到了法律层面(如助违建、停车场接线安表为电瓶车充电等),所以才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动用小区公共资源打广告等是否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收益是否是业主分大头?物管在动用公共资源获取自身利益时征求过哪位业主的意见?相关收益情况如何?业主分过一分钱吗?难道就此问题物管不该向权益的所有者业主征询意见、公开收益等,反而业主还需要出钱请外部审计部门来审计后才算数?。相关部门无权监督物管按行业规章行事吗?多年来小区物管利用公共资源实际收了多少、入帐了多少?公布了多少?这都是谜,(说个物管自作主张的事,前些日子,物管未发信息或张贴公示征求业主的意见就突然决定从某日起西门不准车进入只能出去,进入的车全部通过南门,南门下停车场通道本来就窄,又是可进可出的双行,转下去后就是一大立柱,左转的车在此都得停下倒车后才能转过去,很多人怕进出时在坡上遇到对面来车不好错过,于是大都通过西门进出。对此情况物管是完全清楚的,但不知何故要来这一决定。结果是很多车为了安全根本不管物管的要求还是通过西门进出,物管最后还是镇不住场了。武断的通知和决定在生效日的当天早晨就成了空话,物管只得自圆其说是为了业主步行的安全并找了个台阶在西门内车辆通道边上立个招牌提示慢速行驶。此事就可看出物管的任性。)
  问五、小区十年了为何业委会一直成立不起来?违建为何从交房开始持续到去年媒体曝光才有所收敛?对违建多次反映为何结果却是规模越来越大?对违建造成的现状作为负有重要责任的物管被有关部门处罚过吗?物管身后到底有何背景?背后真相到底是什么?(个人认为和理解原反映说“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布置,物管是否涉恶涉黑暂且不论不议,但乱的现实和现象是客观存在并明显摆在那里的。”实际是含蓄地有所指了。)
     多年前就有业主反映此小区违建,管理乱象等,回复都是已拆除、已要求加强管理、正在整治。结果是被媒体曝光顶楼违建集体攻陷,当初回答问题者是被狠狠打了脸,但没长记性。请相关部门不要只是听信下面、采用下面的已责成、已要求、已整改等标准式反馈回复来回答网民反映的问题。如果说违建拆除需要一个过程,但至少要让人看到拆除已在正在进行中的场景,而不是说已完成(欺上瞒下到时是要付出代价的)。同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有些乱象如停车场拉线充电、南门堆放垃圾等乱象是可以马上整治并见到效果的。但是目前的情况和现状是依然原样,只是“已要求”,没有监督、行动,立马能整治的乱象都未及时整治,后面的乱象还能治吗?难道过些日子又有来信反映吗?
   扫黑除恶治乱问题高层有定调,所以下面不是不可为,不敢为,而是想不想为、敢不敢为。请牢记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从治乱入手,让看到的乱象得到整治。
   如果相关部门觉得回复有难度,超出权力范围,或还是“已要求”等没有实际成效的文字回答。请在线信箱管理者将此几问转监委(纪委)或相关扫黑办供参考。只是要求一个表面治乱的问题都不能解决,则为何不能治乱背后的关系真相只有换个部门来调查了。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最后真正治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03 11:16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合作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公园城市建设局回复:关于市民反映小区内违章搭建问题。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已联系金色海伦物业项目及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规范物业人员行为,严格依据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坚决制止违章搭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盘查统计小区内楼顶和底楼涉及违章搭建户数情况,立即向高新区城管部门反映,并积极协助城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小区违章搭建处理进度,建议咨询高新区城管部门。 关于市民反映小区停车场拉线装电表给电三轮充电问题。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因6栋3单元某业主其家中老人有使用老年车的需求,该业主自行在765号车位旁安装充电装置,为老年三轮车充电。现物业公司正在对原规划非机动车库进行升级改造,引导业主将车辆停放到非机动停车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项目负责人积极劝导业主,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制止私拉乱接,排除安全隐患。 关于市民反映小区南门提供建渣堆放之地情况仍然存在问题。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小区南门旁空地临时用作业主装修建渣堆放处,物业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项目负责人,规范建渣临时堆放点位,张贴标示标牌,覆盖防尘网避免扬尘。 关于市民反映物业共同小区公共资源打广告是否需征得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问题。关于小区内公区经营委托范围及共有收益分配方式均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建议市民自行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区及附属设施两项,需要征得“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关于市民反映小区为何十年业委会未成立起来问题。如市民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因市民未预留联系电话,无法与市民取得联系。如有需要,可拨打85339227向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查,关于金色海伦顶楼违建已于6月底全部拆除(底楼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程序到期后也会逐步进行拆除,另顶楼有数户炮楼因安全原因正在进行技术支持论证,在保证不影响电梯井防水、安全或其下方住户房屋结构强度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规范。
合作街道办事处回复:经调查,关于金色海伦顶楼违建已于6月底全部拆除,底楼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程序到期后也会逐步进行拆除,另顶楼有数户炮楼因安全原因正在进行技术支持论证,在保证不影响电梯井防水、安全或其下方住户房屋结构强度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规范。关于市民反映小区停车场拉线装电表给电三轮充电问题,因6栋3单元某业主其家中老人有使用老年车的需求,该业主自行在765号车位旁安装充电装置,为老年三轮车充电,现物业公司正在对原规划非机动车库进行升级改造,引导业主将车辆停放到非机动停车区,街道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负责人积极劝导业主,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制止私拉乱接,排除安全隐患。关于市民反映小区南门提供建渣堆放之地情况仍然存在问题,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南门旁空地临时用作业主装修建渣堆放处,物业公司定期进行清运,街道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负责人,规范建渣临时堆放点位,张贴标示标牌,覆盖防尘网避免扬尘。关于市民反映物业共同小区公共资源打广告是否需征得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问题,关于小区内公区经营委托范围及共有收益分配方式均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区及附属设施两项,需要征得“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关于市民反映小区为何十年业委会未成立起来问题,如市民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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