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彭州市委书记,劳动保障局:
您好!
宣汉县东乡镇人,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我儿子(27岁)经朋友介绍到成都彭州市隆丰镇四川石化基地任施工资料员(有四川二建资格证书),工程方是隆丰镇四川石化基地,承包方是“曾总,曾老板”等四人合股(他们四人均系达州市人),非正规公司,属再次转包方,因非正规公司无法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四人开会讨论蒋蔚月工资七千元,但工资仅发到2018年9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除去春节放假)还有四个多月的工资近三万元一直没有发放。
四股东之一曾总是财务(女性,约50多岁)一直不理会,把我电话也拉黑,发短信也一直不受理,另一股东曾老板,仅接听一次电话,多次不理会。
我儿子所做资料已全部打印提交四川石化基地方盖章,并发送了电子档。资料完整。曾老板以没发给他电子档,且承包亏损为由,不发工资。
他们不按月发工资,他们作为孩子父辈级人,完全于情于理不顾,这是日晒水淋的血汗钱啊!
目前我儿子在宣汉西区按揭了一套住房,每个月必须准时打款有压力。
各位领导,目前很多建巩方面拖欠劳工工资,我们离彭州远,耗不起时间,请书记责成彭州市劳动保障局及隆丰镇相关领导,安排工作人员,到隆丰镇四川石化基地了解核实,要求他们尽快支付我儿子这几个月的工资。
我们全家人感谢你们,帮我们弱势群体讨回血汗钱。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8月20日15点24分,我局执法人员就来话人反映的工资相关问题与来话人取得联系,经了解,来话人提供的老板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现执法人员已通知来话人到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进一步调查。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8月20日15时26分告知来话人,来话人表示满意,若后续仍有问题可到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A101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8-68962699)。
2019年8月20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劳动关系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与您进行了沟通,由于当前您所提供的信息不够充足,我们无法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已与您达成一致,待您儿子来彭详细说明情况后,我市相关部门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