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户因1992年5月2日夜间山休滑坡造成二人死亡和房屋全部损坏至今,本人本户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建造自己的家,但事与愿违。因事业多次失败和家庭破例,使得现在一家人还是过着无房无家可归的流浪日子。从去年四月起我就开始找到本村村委会和镇包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但事过一年多了,没有半点信息。请问:各级领导:有困难该不该找党委政府部门?那么党委政府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该不该处理和解决老百姓的困难和基本吃住有困难的家庭。然而:十八大,十九大的精神和精准扶贫和其它好政策是不是人人平等?看着一家家比我好的家庭都享受国家补贴和照顾。而我是不是与政府脱节了,二十几年来怎么就没有真正解决我家因灾无房住的问题?找到政府一年多了都没有个解决方案和解决的意思?是不是不在国家扶持范围内?请相关领导明查后给与我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