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作为古蔺县的一名普通市民,最近在城区内打车的时候发现城区内出租车往西区实验小学那边走都是一口价15元,不按表收费,再此我由一个疑问,是否有文件出台规定说出租车司机有可以不按表计费由一口价的权利,是否按表计费了就会出现拒载现象,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蔺出租车司机这种行为是否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出租车司机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治理一下这张古蔺名片,此致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