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郎国际开发商安装电力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至今为消除安全隐患、存在许多安全问题未移交电力公司养护,开发商导致的安全问题不应该是开发商自己解决吗?为什么现需要启动专项维修资金。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5,小区电力问题是在交房时就已经存在的,未能顺利通过验收,本不应该有全体业主承担费用;
6,小区物业允许在车库建设耗能巨大的冻库,加剧了小区用能负担;
7,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经过一定比例的业主表决通过,通常需要占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我们并未收到通知就直接进行公示,是否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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