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简阳市高明乡塘塘湾村村民,2019年村上领导说我们的房屋属于土坯危房,由于我长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不是很了解土坯房改造具体政策,父母说领导说的2年内不修的话,会直接铲除。我想咨询的是:1、由于我家房屋门口未通公路,如果重建的话,影响材料运输也会造成修建成本增加,且父母年龄大,岀入也诸多不便,看能不能另选位置修建。2、如果只能在原址重建 ,我家产权证上是200多平方,我是照产权证上面积修还是照他们说的每个人35平方修建,重建有没有标准、要求,有没有土坯房改造补助,如果有是咋个补助,补助怎么兑现。
张琼英女士: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给简阳市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我乡立即对您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消除农村土坯房工作的通知(简住建〔2019〕112号)文件精神,土坯房改造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可享受补助,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均需到高明乡人民政府审批,且规划部门同意后才能修建。根据您家实际情况,户口为5人,如原址重建可修建150㎡。因您在外购房,根据“户口与子女在一起,有住房,原土坯房仍有家庭成员居住的,不享受土坯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您家不能享受土坯房改造相关补助。
我乡已在2019年4月29日通过电话告知您相关政策,您对高明乡的处理意见表示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到高明乡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28-27977001。
简阳市高明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