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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关于盐亭县玉龙镇征地赔付问题求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4-25 23:13 已回复

下面是网内查找到的內容,我只想问问,我们的土地是耕地,你们这么一万三千多一亩的卖!当农民没了土地叫什么?当流民么?!!!!!(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盐亭县玉龙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5-05 09:24

来信者你所反映的征地赔付问题不实。玉龙镇征用土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执行的,是按照盐亭县人民政府、盐府办发[2015]123号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局统征储备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和现行政策执行的征地补偿赔付标准。我镇是严格按照统征储备中心核标的标准执行的。十年前征地价格都超过壹万叁仟元,现在征地价格在3.2万—3.3万元左右。青苗补偿费按每亩1038元计算,地面附着物另行计算。荒山、荒地按照耕地标准减半计算,征地工作程序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告知征地情况,召开群众大会,讲明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工作。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议。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等。总之我镇征用土地都是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规定的,如你还有什么不清楚,可以向玉龙镇人民政府或盐亭县自然资源局统征储备中心咨询,了解征地标准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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