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高新东区关于禁建区的实施具体时间,在禁建区划分之前修建的房屋属于违章搭建吗?举个列子:老宅由于年久失修,长期没有人居住而倒塌,在原有宅基地修复了房屋,这总算不算违章搭建,有产权的在高新区可查房屋信息算不算违章搭建,有没有明确的文件来区分违建和合法建筑,请领导明示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草池镇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草池镇因天府机场建设选址,于2013年3月15日实施“三封”政策,要求对原址改建和新选址建房等建设活动实行“一事一议”,上报简阳市政府审批,至2017年4月1日划归成都高新区后,实施《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使用原有农村住房宅基地进行原址改建、扩建农村住房建设的,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镇)、村规划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进行建设活动,即从2013年3月15日后未经审批的所有建设活动都属于违法建设。 草池镇村建环卫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35分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成都高新区草池镇村建环卫中心,咨询电话:028-27227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