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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对温江区塞纳河畔小区业委会违法行为的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2-18 08:44 待解释

对温江区塞纳河畔小区业委会对其小区11栋楼前公共场所局部改造的流程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投诉

    尊敬的区长先生:

    你好,温江区塞纳河畔小区位于光华大道三段1969号,是一个超过一千户业主的大小区。最近,该小区的业委会,在没有得到大部分业主的同意下,欲强行对该小区11栋楼前公共场所进行局部改造,其目的是想把11栋楼前的喷泉景观改成广场。(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对其改造没有通过大部分业主,而是业委会的决定)。这样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请区长为我们普通老百姓作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21 11:42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办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情况调查,现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将立即告知您结果,感谢您的来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24 14:38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情况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问题属实,塞纳河畔小区业委会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对1号门前的广场道路进行了局部排险工作和临时舞台搭建,我街办工作人员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9:30,和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告知其必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执行业主意见征求及相关改造工作,并将改造图纸、改造内容及改造资金等相关内容向业主进行公示。
我街办工作人员于12月24日拨打您的电话但您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所以无法告知您处理结果。若您有相关诉求需要反映,可直接拨打我街办物管办电话(82716921),感谢您对我街办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柳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4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18-12-28 09:54

对温江区柳城街道办事处的处理意见表示不满意。理由如下:1、业委会成员不具备判断广场道路是否危险的专业资质;2、临时搭建舞台要约定拆除时间且有规定的拆除时间;3、业委会把局部排险和临时搭建舞台混为一谈,业主无法区分到底哪个是道路局部排险或者是临时搭建舞台;4、业委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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